很多人在申请移民美国的时候啊,由于过去做错一些事,比如有递解令,偷渡,逾期拘留,或者曾经向移民局递交过假材料,导致移民无法通过。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要申请豁免,来证明你的离开对具有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的亲属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hardship),你才可以被批准。
首先。无论是用I-212打掉递解令,还是用I-601或I-60A进行豁免,标准时一样的:都要满足,你的离开对美国公民或者绿卡的亲属造成所谓的极端困难,当然这三种类别证明的程度还是有区别的。
今天,美国签证找大鹤主要讲一下:是谁有资格帮你申请豁免?比如说,申请者a在美国逾期居留超过一年,从理论上来讲,他一旦离境的话,是十年不可以再入境。但是他的儿子b是美国公民。而且满21岁,所以b可以帮a申请移民。但是b没有办法豁免a,因为逾期滞留的话,只有a的父母或配偶才可以豁免a。这种情况下,a可以让有美国绿卡的配偶C帮他进行豁免。
简单来讲就是,帮你递交移民申请的人和帮你进行豁免的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强调一下:可以不是同一个人,甚至可以是几个人。申请豁免的人其实是申请者自己,但是要证明对于美国公民或绿卡的配偶或任何亲属造成极端困难,这些人都可以加进来作为考虑的元素。而这些人与帮你申请移民的人(petitioner),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而这一点也是很多人会搞错的原因,因为不少人甚至是律师都会顺其自然地觉得,petitioner和帮你豁免的必须是同一个人,其实这是不对的。
2011/10/9 | Tags: | I-601豁免 | 美签大鹤:微信号:usadahe
第1页
第2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
第26页
第27页
第28页
第29页
第30页
第31页
第32页
第33页
第34页
第35页
第36页
第37页
第38页
第39页
第40页
第41页
第42页
第43页
第44页
第45页
第46页
第47页
第48页
第49页
美国简单来说就是: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