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签证持有人具有移民倾向的H1B签证。H-1B签证有另一种定义就是,比如一个跨国公司,需要一个在外国的外国雇员来美从事比如2到6个月的测试工作,按移民法的规定,此员工被定义为在美工作,因此不能申请B1签证而要申请H-1B签证。这类申请由于该员工是从外国分部临时出差来美,因此在申请时,并不需要其工资符合美国要求的最低工资。
H-1B并不需要申请人是全日制为某间公司工作,它可以是钟点工性质的工作。同样一个外国劳工也可以同时在几间公司做钟点工,不过这要求该劳工必须对于每就家相应的公司都申请一张H1B。 这个规定,也为某些小公司找到了降低劳动成本的空子,比如,你明明是全日制的员工,公司在申请时说是钟点工,这样,对于该员工的工资就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数除8然后乘以钟点工时。这样该公司同样可以以比如30,000美金的年薪雇佣一个资深软件工程师,而不需要以8万10万的价钱。
另外,非法雇主还能以转换你工作职务的方式来降低H-1B的工资开支,比如,你明明是要从事软件工作,你的雇主却向移民局申报你是从事测试工作的工程师,作为测试工程师政府的最低工资要求可能是30000元,因此该公司可能可以用三万元来帮你申请到H1B签证,但是却要求你从事软件工程师的工作。
H1B签证是美国几个少数允许签证持有人具有移民倾向的签证。因此,即使领馆拒签给你H-1B,他们也不能以移民倾向这个理由。同理,H-1B持有人因此可以在美国境内提出申请移民。
2018/1/30 | Tags:移民倾向 | 美国工作签证H1B签证 | 查看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