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许多外籍人士通过H1B工作签证开始他们的职业生涯,并希望通过身份转换或延期来维持在美国的合法居留。一个常见的疑问是,一旦提交了身份转换或延期申请,是否就意味着身份自动合法化?一旦雇主提交了绿卡申请,是否就不再需要续签H1B签证?一个行业案例可以给我们些许启示,今天的话题是:美国打工签证H1B身份的延长/转换/调整最关键的是什么?
美国打工签证案例回溯:申请人A先生,从H1B工作签证到H1B延期,再到申请绿卡,但期间,移民局宣布拒绝他的H1B延期申请,并且上诉委员会最终判决,他无法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A先生被拒绝的理由是什么呢?
美国签证找大鹤先带大家来看看A先生的申请时间线:
2001年12月24日,A先生的初始H1B身份到期;
2001年12月20日,A先生递交H1B延期申请;
2002年6月14日,A先生的雇主为其提交劳工证申请;
2002年7月23日,H1B延期申请被拒;
2002年9月19日,劳工证被批准;
2002年11月20日,递交I-140和I-485
此后,上诉委员会判决,A先生无法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拒绝理由是:A先生失去合法身份是2001年12月24日,从这天开始计算,到2002年11月20日提交I-485的时候,已经大于180天。
这里就与A先生理解的“180天”产生了误差。
由于种种原因,A先生的H1B延期申请被拒,A先生理解,被拒的当天,也就是2002年7月23日才是他失去合法身份的日期。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允许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out of status)不超过180天就仍然可以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申请绿卡。因此,A先生在2002年11月20日递交I-485是在180天内,是满足调整身份的。
但判决却认为,如果身份到期前提交的延期身份最后被拒绝,那么申请人在初始身份到期的那天起,就已经失去合法身份了,超过180天,自然不能通过境内身份调整。
这个判决对于以非移民签证呆在美国,希望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获得绿卡的申请人意义重大。从这个案例中,申请人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务必留足时间准备延期申请
递交H1B延期申请后,即使审批过程尚未完成,申请人通常可以保持其合法身份。然而,如果递交申请的时间过晚,可能会导致身份间隙,从而影响工作和居留。
A先生在身份到期的4天前才递交延期申请,显然是不充分的。
美国签证找大鹤建议美国工签H1B持有者在签证到期前至少6个月开始准备延期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可能的延误或补充材料。如果加急,至少提早2个月准备。
递交申请后,申请人应定期监控申请状态。留足时间,保证在初始身份过期前就知道延期申请的结果,以便提早规划准备维持身份。
维持身份合法的必要性
提交身份转换或延期申请,并不意味着外籍人士的身份立即合法化。外籍人士必须在整个审批过程中保持原始身份的有效性,并遵守所有相关规定。
在A先生的案例中,虽然他在身份过期前提交了绿卡申请,即I-485表格,但最后I-485被拒绝了,而与此同时,A先生没有其他合法身份,那么失去合法身份的日期仍然是从非移民身份到期之日起算。
所以,凡是有H/L/O签证的申请人,即使提交了绿卡申请,仍然保持允许有移民倾向的这几种非移民身份为宜,以防绿卡申请因为某些原因被拒,而造成对今后调整身份的影响。
身份过期与非法滞留
如果转换身份/身份延期的申请被拒,申请人在美国的这段期间是否变成非法,甚至构成非法滞留(unlawful presence),影响到日后入境美国呢?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非法滞留美国超过了180天少于1年,一旦离境,将被禁止入境3年;如果滞留超过1年,那么将被禁止入境10年。
那么本案中的A先生一旦离境是否将被惩罚为禁止入境3年呢?
美国签证找大鹤告诉你:答案是NO。
因为他及时提交了转换身份/身份延期。
H1B/L1/O1 延期处理期间, 超过最初I-94 到期日的部分,是“out of status”, 并不是 “unlawful presence”,这些时间不会触发三年不能入境“three-year bar” 或十年不能入境“ten-year bar”的规则。
当然,雇主提交绿卡申请后,外籍员工仍然需要完成I-485调整身份申请,才能最终获得绿卡。
所以,回到最初的关键点:身份的延长,转换及调整,时间把握很重要。了解这些规定对于外籍人士在美国的合法居留至关重要。
2010/10/6 | Tags:美国打工签证 | 美国打工 | 查看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