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员来说,申请“庇护申请”可以有三种途径,
分别为:主动性庇护、可信恐惧后的庇护实质审查面谈和防御性庇护。
主动性庇护:申请人必须身在美国,并在最后一次抵达美国后的一年内提交I-589表格。
若该申请未获批准且申请人当前并无合法居留身份时,案件将被转至移民法庭重新审理。
庇护实质审查面谈:若申请人在快速递解程序中表达对迫害或酷刑的恐惧,将进行可信恐惧筛查。若筛查通过,移民局将考虑申请人的庇护资格。
防御性庇护:当申请人面临递解出境时,可向移民法庭申请防御性庇护。移民法官将进行对抗性听证,决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庇护。
三者区别在于申请时机和处理程序的不同。
主动性庇护在未进入递解程序时申请,防御性庇护则在递解程序中进行。而庇护实质审查面谈则针对快速递解程序中的可信恐惧筛查通过者。
2010/9/9 | Tags:庇护 | 政治庇护 | 查看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