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陈女士问:大鹤您好!当初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政庇,壁虎)的时候,我在法庭上和法官说过,如果我的政治庇护不能通过,我愿意自动离境美国。然而我的政治庇护要求被拒绝之后,我并没有自己离境美国。我现在以不合法的身分仍然在美国居住着,儿子已经满21岁了,他现在是美国公民。我想问一下大鹤,我现在这个情况,我的儿子能不能够申请我?如果可以,那我能否在美国调整我的身份呢?
美国签证找大鹤答:第一步要确定你是否有资格调整身份?最重要的是要确定你是合法入境的?或是在入境的时候是否被扣留检查,被美国移民局归纳为检查入境的外国人(该两种入境者通常会发放I-94卡)。如果你是用假护照方式进入美国的,那么你可能在提交调整身分申请的时候,需要申请豁免。
第二步,你的儿子可以通过提交I-130亲属移民表格来申请你。这个申请可能会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来获取批准。以该批准为理由,在你申请调整身份之前,你需要重新开案并关案(即撤销递解令)。然而在法官面前承诺或同意自动离境后未离开美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你可以让大鹤帮助你处理你的撤销递解令申请。
通常你需要取得联邦政府(即移民局)的同意(即联合撤销递解令动议),来重新打开你的政庇案件取消驱逐令。政府律师肯定知道你曾接受了法官的判决,并且没有离开美国。必须要能够帮你准备好一个足够好的开案理由,来解释你的情况和重新开案以及撤销递解令之后对你以及你的家人有多么重要,这里当然也包括你的家人如果没有你的支持,将会对他们的身体、经济等方面带来极度的困难等。当你的案子被重新打开后,你调整身份的请求就可以向移民局递交了。
2018/10/16 | Tags:政治庇护 | 政治庇护 | 查看评论(0)